Saturday, June 28, 2008

前车之鉴: 看咸宁市政府如何帮助企业圈走农民的山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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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湖北省咸宁市政府与晨鸣纸业(山东的一家国有控股上市企业)签订了一份林地开发合同,开发130万亩纸浆原料林基地。协议的主要内容是由晨鸣纸业按每年每亩补偿林地使用权人12.8元,转让期为50年。下一级政府的操作方式是,以每亩年均50元向农户给予补偿,这个差额部分由县级市配套补贴。

早在去年,以武汉鹏程林农公司为首的数家咸宁市外的林果公司在咸宁市圈地造林,农户转让给公司的林地使用权的价格为每亩每年45-50元,按年补偿。在林地使用权的转让过程中,各级政府以满足公司所需林地为政治任务,上级政府部门为了造政绩,以权向下级政府部门压任务,到了基层政府一方面大力鼓吹转让带来的好处;另一方面不惜动用一切行政手段,如不转让就不办理计划生育的有关证件、不报低保、不报灾等,诱使、胁迫或威逼农户转让手中的山林使用权;一些地方政府为了壮观瞻,并在这样的“政治任务”成前与上级党委政府保持一致,确保部分地段连成片,把一些老百姓栽种的已经成林的经济幼林都强行征要,原来竖起的一些属政府保护的“封山育林”区域也被垦光。对于部分在山上栽了树的村民,不少地方政府不惜出动警力,拔掉村民栽种的树。

一、算一下经济帐:站在晨鸣纸业一方,以每亩每年12.8元拿下使用权,固然十分合算;政府每亩每年补贴37.2元,这130万亩、50年下来,补贴的帐就很好算了:24.18亿元,这帐就算不过来了;农户的账也算不过来,以现在的购买力算,如果栽种速生经济林种,在几乎没多少投入的情况下,每亩年平的收入在一百五十元上下,如果栽种楠竹,经济效益会更好些;另外,货币的硬通胀属性决定了其贬值是必然的,现在有许多人都在怀念三四十年前,二十多元钱可以养一家人的年月,现在二千元未必能行,三四十年间,货币贬值至近百分之一,谁敢说在三四十年后的五十元钱的所值不是像现在的掉在地上连弯腰捡一下都不屑五毛甚至更少?即使现在,每亩山林每年的收入也远远不止五十元,更何况在几十年之后?

二、算一下生态账:不少人说到一些残次山林许多年没有发挥出经济效益,更有一些有目的的人把这种大规模种植纸浆原料林作为绿化美化而大力鼓吹。在植树造林中大面积种植同一树种或少数几种树种必然会导致生态的破坏,这一点已经被大量灾害性事件所证实。澳大利亚曾经因追逐经济效益大量栽种棕榈树,后来由于破坏了生物的多样性花了近百年的时间还清除“害树”的影响。130万亩要占到整个咸宁市全部山林面积的3-4分之一,试想如果这些山林全部种上一种或少数几种树,我们所生存的土地的生态还能得以保全吗?生物的多样性必然会在这里大打折扣。再者,就算是这五十年间企业能间种间伐,还能保持这土地上的绿色,但是,五十年后,企业掠夺性追求利润的本性必然导致最后掠夺性的采伐,我们可以想象,留给自己子孙的将是怎样疮痍的一块土地?

三、算一下和谐账:一方面是企业乐于逐利,另一方面是群众不愿;政府要在这二者之间做好协调当然不容易,130万亩山林更是牵涉到千家万户,政府为了完成自己的政治任务自然要走向群众意愿的反面,这样政府势必又要如去年一样动用各种行政手段,纵然民心如铁似钢,官法也能似匠如炉,政府意志无可逆转,群众不得不委屈求全,这样的社会能和谐得了吗?即便现在和谐了,政府也因自己在其中扮演的角色而而失去民心;另外,现在同意流转的人,由于到时通胀造成的林木增值和所得补偿之间形成的巨大反差也难免会为若干年后埋下不和谐的种子。

四、算一下权属账:有许多人说这合同上写得清楚,50年使用期满如约归还,五十年时间的代际更迭,到时候现在的当事人绝大部分都将作古或是垂暮,农村又有多少人能将一纸合同收藏50年?到时的山林能否如约归还?即使归还,山林规模开发致使原有的界址模糊和现在当事人的死亡必然导致山林纠纷大量涌现;另外,现行的计划生育政策必将导致农村纯女户家庭增多,如女性外嫁,如果在以前,遇到这样的情况山林可以在小范围内调整,在现在的流转合同之下,50年后这批流转的山林谁来追索,企业、政府是否还认可村民小组或是行政村作为追索主体?现在这样的一纸合同是否会为以后企业永久性霸占村民山林留下伏笔?

这几笔账算下来,政府要这件“政治任务”中并不沾光,为什么偏要在这里赔本赚吆喝呢?咸宁市政府的有关官员在这个合同中图的是什么?政府部门的有关人员说,如果晨鸣纸业在这里投资可以收多少税,算经济账划得来,即使如此,企业所缴纳的税收也只能说是克扣的群众应得利益,要知道政府补贴的部分资金一分一文无不来自群众的税费。在这个如此不平等的合同面前,政府既当裁判员,又在为企业充当掠夺群众财富的战斗员,可想他们所站的立场了。如果政府还有一笔账可以算得过来的话,就是部分官员的政治账:可以借谋利之名,行掠夺之实;献企业之谄,饱一己之囊;壮观瞻之效,邀发展之功,最后换来自己的一顶更为显赫的乌纱!况且现在各地的党政主要负责人都是易地做官,他们轻轻地走,正如他们轻轻地来,不会留下一些蛛丝马迹,做得何等干净!至于他们遗下的民祸,哪里追究到他们的头上去了?

面对企业的算计、政府的胁迫,咸宁市的乡民们,我们能做的,只有自己站出来,维护自身的权益!为此,我呼吁我的咸宁父老乡亲,不要轻易签这个不平等的合同,共同抵制对我们权益的侵害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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