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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清平对网上黄冈市政府关于毁林公告的公开回应
尊敬的黄冈市有关红安李畈村毁林公告发布人:
你们好:
阅悉你们的公告,我明白你们的公告代表了某种组织和权力的意志(尽管公告上并没有公章和授权人签字);而我在此公开回应你们,我只代表我个人,一个普通的深圳打工者。但,我们都不能代表国家的法律和社会的公理。
一、事情的来龙去脉
事情的起因是这样的;红安县李畈村李家湾在今年三月份就有四片山林被砍划;但消息并未外露;直到今年5月初本人的老父亲从县城回村吊唁一位同村刚刚故去的妇女;才发现有大片山林被划.经寻问村民得知是同村外出作生意发财的李仁平回村要开发意杨林和茶场而砍划的.父亲随即在村支书董荣清处获得证实.
几天后,父亲致电本人,本人异常震惊.立即于5月17日赶回武汉,李仁平开车将我从武昌直接送回红安李畈村;在回李家湾老屋前,李仁平特地将我带到对面村他大舅家向我出示了曼图林业与黄冈合作开发林地的宣传材料及合同文本。本人当即进行了拍照。而且李仁平声言砍划已获得李家湾村民的同意,且红安县林业局已为他在5月初补办了林权证,一切都是合法开发。并要求我入股10万。
我当即劝阻他无论搞什么开发,但都不要砍划祖宗留下来的林地。特别是砍划天然林地更是国法不容。但李说,钱已花出去,已经买下本村和邻村李家洼的大部份林地。必须在今年10月以前完成砍划和改种。
当晚我让父亲约了村支书董荣清来我家谈了一些国际国内形式,同时也向他了解了相关砍树的情况。董回答得很坦诚;介绍说这是上级政府下达的强制性任务,他本人心中也有抵触;但因本村分有2100亩任务必须完成,没办法只能服从。不然要受点名批评。
第二天,本人特地赶到村支书家,支书向我出示了红安觅儿寺镇盖有红印的相关文件。本人亦作拍照处理。当天支书特邀本人和李仁平在镇上用午餐。本人要付费,但支书坚拒。
下午即乘火车回深圳。
经本次回乡所闻所见,本人得出初步结论,看来事情不是单纯的盗划和个人砍划行为。而是获得政府批准至少是同意的行动。所以并不简单。
之后一周,本人连续致电湖北省林业厅和环保局,也曾三次传真至省林业缉查大队。省森林公安曾有一位男士回电本人说已着手调查。同时本人也致电国家林业局和环保总局。但均未获得正面回应。其间,还曾与国家林业局局长办公室的一位男工作人员发生口角。
无奈,我只好致电国家信访办及央视焦点访谈,其中焦点访谈一位女士作了详细笔录。承诺核实相关情况,但之后没有回音。
这期间,黄冈地区和红安县森林公安曾有分别致电本人。说正在介入调查。而其中红安县森林公安一位姓谢的先生很友好地劝告我,说这是“黄冈地区的一个开发政策,请你能够理解”。
随即本人致电[楚天都市报]驻黄冈记者胡先生,他不愿多说,只是简短地说这是新任省长李鸿忠在全省的统一布署,整个黄冈地区各县都在全面展开,并劝我不要管这事。
到此,我已感到问题的严重性了。于是我连续至信省长和省委秘书长电子信箱。也至信全国人大委员长电子信箱。同时告诉我美国的同学蔡先生并向他求助。
随后蔡先生将此事转告了美国湖北同乡会多位会员,同时也对曼图公司进行了初步的调查。之后联名以同乡会的名义分别致信黄冈市委和湖北省政府。要求立即终止因造纸而对黄冈地区天然林产生的砍划。
但所有这些信函发出后除湖北省林业厅再次回电本人表示正在调查外,并未获得进一步回应。
之后,我们只能通过网络的方式进行呼吁,恳求有关单位和新闻媒体进行干预。
6月中,红安县林业部门和黄冈新闻办分别在网上发布所谓公告,说本人纯属“无中生有,撒谎捏造”。并称“一树未砍”。同时相关部门(我并不知道是谁)对网络进行了某种程度的干预。包括请人盯贴跟贴,强制置顶,强制删除本人发表在中华网主坛上的文章(因本人不懂IT技术,具体如何操作不得而知);
近几天来先后有各地网友和记者致电本人,提醒本人注意安全;回红安时谨防被捕。
说实话,我真的很震惊:砍树的人成了“又红又专“的好人,而揭露砍树的却好象是“通缉犯”似的。我不竟要问:这还是共产党的天下吗?
本人相当明白:现在因为这个所谓的“合法砍树案”捅了“大漏子”,得罪了“大人物”,所以有点麻烦。但出于良心,本人还是不禁要问:
第一, 李仁平既然与曼图无关,也没有得到正式批准砍树;那为什么他砍掉几十亩天然林理应判刑收监才对,却不但没有得处罚,反而林政部门还出钱出力出面为他在网络上公开辩护呢?
第二, 当然事情闹开了以后听说是补罚了4800元。但我要问:那么大四片天然林就只值4800元?当时不罚事发后才补罚是什么意思?
第三, 如果他砍得正确,砍得有理,那又为什么不给他任何批文和许可证呢?应奖励他努力为家乡创业才对呀,而绝不应补罚他4800元,是这个道理吗?
第四, 按李仁平和村支书的说法,林政部门是给李补办过林权证的,村民也说林业部门曾去李家湾仪测过山林面积。说明县林业部门是知情的。那么县林业部门是根据哪一个法律或哪一级政府的规定可以批准或同意李仁平对这么茂盛的天然林下手的?
第五, 既然与曼图无关,那与谁有关?以李仁平个人名义砍掉这么大面积的天然林,他敢吗?如果政府没有批准,那为什么政府要层层动员,分配任务,组织村民表决同意?
第六, 既然“一棵树未砍”。那为什么林业部门会有砍树详细数量的调查报告出来?难道李仁平砍树就不算砍树,别人砍树才算砍树?
第七, 既然树砍得正确,就无须担心象我这样小罗卜“闹场”。反正有黄冈政府作主嘛,为什么要花这么多的人力物力在网上“盯贴跟贴,强制置顶,强制删除”呢?(不过,我要提醒公告人一点:落款黄冈市政府却没有加盖‘公章’。这个东西可不能漏呀!)
第八, 最后我要问的是:对于这样的天然林地,
有政府的发文就可以砍吗?
或者有领导人的讲话就可以砍吗?
或者有村民的同意就可能砍吗?
或者要搞纸浆基地就可以砍吗?
或者要与外资合作开发就可以砍吗?
或者还有其他的理由可以砍吗?
总之,我的表态
我李清平作为一个在外地的打工仔,力量是微小的,可能根本无法阻止李仁平之类的先富起来的一部份人继续砍树。更无法阻挡黄冈宏伟的投资几十亿的纸浆计划。
甚至你们可以很轻松地剥夺我的自由。
但,我永远要对李仁平等砍树之辈及其支持者说:“你们是在犯罪!”,“国法不容!,天理不容!”
请注意:直至我正在写这篇回应信时,还接到消息说罗田县的树正被砍得欢。希望相关部门和媒体前往查实。“无则大幸,有则大悲!”
Friday, June 20,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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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w can i hel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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